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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易八种违规行为将被上网公示
2005/2/25 9:24:29作者:佚名 摘自: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编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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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市建委消息,今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信息和楼盘表信息将通过政务公开网公示,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的网上查询服务已经开通,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格、房产的坐落位置、土地使用期限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详细信息被逐一公示。


  另外,在公布房产信息的同时对于开发企业的一些违规行为将在企业信用系统公示。目前开发企业主要存在的八种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刻通报。


  八种开发企业违规行为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发布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的;


  (2)预售商品房时,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的;


  (3)预售商品房时,未公示商品房预测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共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情况的;


  (4)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进行预售登记的;


  (5)开发企业与一方买受人未依法解除预售合同前,又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合同的(即一房多售);


  (6)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的;


  (7)开发企业将已预售商品房又抵押的;


  (8)预售商品住宅未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
 
 
本文关键词: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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