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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谨防被不明短信“忽悠”了
2005/4/15 15:31:13作者:佚名 摘自:  牡丹江消费者协会 编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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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消费者协会接到许多消费者电话投诉,反映短信扰民的问题,他们叫苦不迭,我个人买手机交话费是为我个人服务的,和我没关系的信息无休止地发,这明显地侵害了我的权利,也影响我正常生活。笔者2005年3月3日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移动和中国联通为祝贺2004年短信费突破50亿,您把此消息转发十户,您的户上给加上99元话费”。发出这则短信的电话号码是13091822865。这条短信很诱人,你只要把这条短信发给十个你熟悉的号码,你就可以得到99元话费,原因是移动和中国联通为祝贺上一年短信收费超过50亿。1元投入99元回报!为了探求这条信息的真伪, 我先拨通移动公司经理热线13904531860,得到回答是:移动公司发布信息有自己号码如08803和888等,11位电话号码发出的短信属于个人行为,与移动公司无关。接着我又拨通联通公司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联通公司没有这样的奖励承诺,联通公司也没有让职工发这样的短信。拨通提供这条短信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老者,我问他,你是机主吗?老者说手机是他儿子的,儿子是个年轻的农民,后来从机主那里得到结果是:他开机时发现了这条短信,一看发出十个这条短信可以得到99元话费,小伙子信以为真,真的发出十个短信,花掉自己的1元钱。我问他,你得到99元话费没有?他说没有。看来小伙子也是受害者。 

  这条短信是一条欺骗性信息,短信制造者真实用意,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相信收到这条短信而受骗的人不在少数,因为低投入和高额回报让人心动,即使受骗,个人损失的只有1元钱,所以,人们都不会在意。 

  笔者提醒广大消费者:来历不明的短信,不可轻信;不要被虚假信息“忽悠”了!更不要转发来历不明的短信,避免成为欺骗性短信的传播者和欺骗行为的帮凶,避免更多消费者受害。 


 
本文关键词:谨防不明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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