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举报:东莞聚龙制衣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2005/4/21 10:07:56作者:王海 摘自:王海热线 编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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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王海
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社区自治项目研究员
王海热线(http://www.wanghai.net) 执行董事
电话:87766208
被举报人:广东东莞聚龙制衣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一环路霄边工业区
电话:0769-5538846
产品名称:舒雅牌男装短袖
事实经过:
2005年4月7日,举报人在西安时代百货百盛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件由东莞聚龙
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舒雅牌男装短袖(款号:35/178;色号:099黑色:号型:
175/100)。举报人在该产品的说明书中看到有如下描述:“从提炼到制成,绝不
会对人和自然界构成损害,为细致肌肤的最佳选择。”
举报人认为任何市场主体从事广告活动,均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
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十二条:“广告不得贬低
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举报人认为东莞聚龙制衣有限公司涉嫌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有排斥其他产品的嫌疑,其广告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而且其绝对化“绝不……”、“…最佳”的语言是一种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鉴于以上事实,故举报人请求贵局责令其撤销其产品宣传,并依法查处其涉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附:产品宣传照片

致: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监管处
举报人:王海
2005-4-19
本文关键词:违法广告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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