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勿忘退保退保当心收费“闷包”
2005/7/4 17:06:10作者:wg 摘自: 上海消费者协会 编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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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取消实物分房,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购房逐渐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抵押住房的形式向银行贷款圆了自己的购房梦,改善了居住环境。同时银行为化解自身的信用风险,往往要求借款人购买一份房屋抵押贷款保险,从而为自己的资金提供一种防范风险的保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消费者提前还贷后一般都不知道可以到保险公司去退保,即使知道也未必清楚在办理退保时被扣去的费用到底是什么名目,数额是多少,也很少有消费者会多加追究。
消费者叶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作为一名工薪族,没有那么多的积蓄一次付清房款,于是,他到银行申请了为期20年的贷款,但银行要求他在一家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购房贷款保险,保费三千余元,由购房人承担,保险期同为20年。一年后,叶先生提前还清贷款,经银行提示来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谁知保险业务员经过一番计算后,拿出一张“退保费通知单”让叶先生签名,上面显示所退保费不足两千。在叶先生的要求之下业务员解释说,这笔费用是银行的代理费,这就让从事律师工作的叶先生大惑不解了,事先并没有过代理方面的约定,怎么会无端生出这些费用来。代理的前提是委托,叶先生并没有委托他人,怎么会有这笔代理费呢,再说了,保险合同中也没有对代理费的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这笔代理费以及收多少代理费又是依据什么呢?可见,在房屋贷款保险中,还是存在费用“打闷包”的现象。
最终叶先生通过自己的据理力争要回了这笔所谓的代理费,要不是叶先生维权意识强,多留了个心眼,这笔费用就胡里胡涂的交了,但又有多少消费者会和类似的行为较劲呢,这也提醒了广大的消费者,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就房贷保险而言,保险公司要收取必要的费用自是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缴费,不要“打闷包”,不要等到消费者提出质疑时才来解释,诚信的商家应该让收费透明化,该告诉消费者的就别隐瞒,真正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上海消费者协会)
本文关键词:,提前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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