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致信息产业部 ―――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
2005/8/23 16:41:49作者:王海 摘自:大海公司 编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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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消费者戴先生因手机在国内打长途时,被收取每分钟6角钱的漫游通话费,将福建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告上法庭。此事引发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手机漫游费到底该收否?合法不合法?笔者查阅了相关法规条文,发现通信公司在向手机用户收取漫游费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故建议信息产业部取消手机漫游费!
一、 电信业务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移动、联通通信公司收取的漫游不在目录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因此,我国对电信业务是釆取目录管理的。2003年2月21日,在信息产业部重新调整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里,目录列为基础电信业务,且该目录只把它区分为国内漫游和国际漫游,并没有“自动漫游”的目录。
所以,通信公司收取的自动漫游没有法律根据。
二、即使通信公司强行把“国内漫游”等同于“自动漫游”,鉴于电信业务分类是将“国内漫游”列为基础电信业务,此项收费应该涵盖于月租费之中,不应当另行收取。
三、实际上,信息产业部已经明确下达了叫停收取漫游费的规定。在《关于调整部分移动电话资费的通知信部清(2000)419号》明确规定取消人工漫游费,但是通信公司却以“自动漫游费”的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如果贵部下达取消“自动漫游费”,通信公司是否会收取诸如“超自动”“半自动”的漫游费!
这些行为,无非体现出通信公司违反《中国电信条例》之规定,不实行目录管理!
综上,建议信息产业部明令禁止通信公司停止收取漫游费,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2005-8-23
一、 电信业务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移动、联通通信公司收取的漫游不在目录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因此,我国对电信业务是釆取目录管理的。2003年2月21日,在信息产业部重新调整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里,目录列为基础电信业务,且该目录只把它区分为国内漫游和国际漫游,并没有“自动漫游”的目录。
所以,通信公司收取的自动漫游没有法律根据。
二、即使通信公司强行把“国内漫游”等同于“自动漫游”,鉴于电信业务分类是将“国内漫游”列为基础电信业务,此项收费应该涵盖于月租费之中,不应当另行收取。
三、实际上,信息产业部已经明确下达了叫停收取漫游费的规定。在《关于调整部分移动电话资费的通知信部清(2000)419号》明确规定取消人工漫游费,但是通信公司却以“自动漫游费”的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如果贵部下达取消“自动漫游费”,通信公司是否会收取诸如“超自动”“半自动”的漫游费!
这些行为,无非体现出通信公司违反《中国电信条例》之规定,不实行目录管理!
综上,建议信息产业部明令禁止通信公司停止收取漫游费,从而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2005-8-23
本文关键词:王海建议取消手机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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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辉:漫游的费真的太贵了。早就听说北京那边有,没有漫游费的卡了。
- 金苗松:希望取消漫游费
- 薛超:我认为手机就不应该收取漫游费 希望移动公司尽早取消漫游费
- 无漫游费手机卡市话1角长途2角:现隆重推出联通无漫游费手机卡资费标准: 漫游打本地0.1元/分钟, 如:到北京打北京0.1元/分钟; 到广州打广州0.1元/分钟; 如:在杭州打广州电话一分钟, 用此卡加拨17911费用:基本通话费用0.1+0.30/分钟长途费=0.40元。 QQ382654460 13905376178
- songtongwei:鉴于事实及法律规定移动联通公司应该马上停止收取手机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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