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诉网通歧视外地人一案昨日诉西城法院公开宣判
2005/9/2 14:21:08作者:coco 摘自:大海公司 编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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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诉网通歧视外地人一案,昨日在西城法院公开宣判
昨天下午,我国著名打假人王海诉网通歧视外地人一案在西城法院公开宣判,判决结果是驳回王海的诉讼请求。
致力于反欺诈、反垄断、反歧视的王海,在2005年2月,到被告方营业厅处申请安装固定电话时,被告知没有没有北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身份证的自然人,只能安装预付费电话时,将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网通公司改正此行为,并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为“外地人”讨回公道!
面对王海的指责,网通公司代理人反驳说,由于外来人口流动性较大,很容易导致欠费问题,为了降低经营风险,网通公司近年来才推出的“预付费电话”实为无奈之举。作为网通公司并不存在歧视消费者的主观故意。
通过网通公司的反驳,我们不难看出,网通公司自己承认确实存在歧视!
但是西城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为,预付费电话与普通电话属于不同的产品,北京人也可选择用预付费电话,外地人如能提供本地人担保,也可以安装普通电话,故不存在歧视!所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法院的判决,令人匪夷所思,既然预付费电话与普通电话属于不同的产品,北京人也可选择用预付费电话,外地人为何在选择安装普通电话时还须北京人担保?
对此判决,王海先生,表示一定会提起上诉!






本文关键词:网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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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上诉!:网通规定的外地人使用的的预付电话,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产品服务。预付费者折算的月租费高,也无法使用网络的包月,而且:北京身份证是种什么东西呢?法律规定它在北京有特权吗?每一个外地来京者,都需要找一个持有北京身份证的“保人”来安装电话吗?那么全国各地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整整意义的统一的国家吗?地方保护主义在首都如此严重,网通作为商业单位,同样也要承担商业风险的,为什么可以使用店堂式合约,来转移自己的风险到用户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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