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胜利
王海与行政机关的“对弈”
2006/6/28 13:12:10作者:飘絮 摘自: 编辑:飘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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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小区业主维权也成为人民大众关注的法制焦点之一,而由王海先生代理的一起业主维权案件亦取得了胜利!
2005年11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晓办事处)在江山、孙炳全等业主所在小区帖出公告,声称批准了碧岭华庭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并予以公布。但此项事宜并未经江山等业主选举或业主推举,而是“审批出来”的,违反了《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这样的业主代表怎能真正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
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规定,东晓街道办事处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只能依法指导、协助业主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而其自己组阁自封为组长介入并干预民间自治组织选举事务,超越了法律的授权范围。其行政行为直接违反了《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只有帮助、指导、监督合法有序的开展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的义务,而没有越俎代庖侵犯业主利益之权利。东晓办事处违反部门规章规定,未经合法选举,违反民主、公平、公正原则,暗箱操作,自定筹备组成员,并自封组长侵害了原告依法选举、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
广大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王海先生代理此案,并于2005年11月21日向罗湖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历经数月,2006年6月6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作出了撤销“罗湖区碧岭华庭业主委员会筹各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至此,深圳罗湖区业主维权案以业主的胜利而告终!
2005年11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晓办事处)在江山、孙炳全等业主所在小区帖出公告,声称批准了碧岭华庭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并予以公布。但此项事宜并未经江山等业主选举或业主推举,而是“审批出来”的,违反了《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这样的业主代表怎能真正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
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规定,东晓街道办事处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只能依法指导、协助业主筹备组召开业主大会。而其自己组阁自封为组长介入并干预民间自治组织选举事务,超越了法律的授权范围。其行政行为直接违反了《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只有帮助、指导、监督合法有序的开展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的义务,而没有越俎代庖侵犯业主利益之权利。东晓办事处违反部门规章规定,未经合法选举,违反民主、公平、公正原则,暗箱操作,自定筹备组成员,并自封组长侵害了原告依法选举、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
广大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王海先生代理此案,并于2005年11月21日向罗湖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历经数月,2006年6月6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办事处作出了撤销“罗湖区碧岭华庭业主委员会筹各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至此,深圳罗湖区业主维权案以业主的胜利而告终!
本文关键词:行政行为授权行为,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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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康:我是天津梅江香水园的业主,我们小区的开发商将小区红线内的业主会馆私自转租,开办了一个名为韩国城的歌厅和餐厅。9层楼啊,噪音污染严重,至今无人制止!小区内的绿地也被开发商盖成小别墅出租,车位问题更是严重!!什么时候王海也能给我们打场官司啊,期盼。。。。。。
- 阿栾 :为你自豪!同时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龙健:有王海为小区的业主维权是小区业主的福气啊,我们周围就有类似的事情。一直是没有解决。啥时候我们也请王海先生来给我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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