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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报纸,假广告
2006/11/1 0:35:05作者:《健报》记者卫毅/文 黄灿全/图  摘自: 编辑: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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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读者在路边收到一些发放的2005年12月1日的“《人民保健报》”,而《人民保健报》早在2003年就已经停刊,这些假冒的报纸是为了刊登一种叫“一泡舒”的药品广告,由此,《健报》记者和著名打假人士王海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6月21日,一位读者拿着一张“《人民保健报》”来到《健报》办公室。这张“《人民保健报》”的出版日期写的是:2005年12月1日,刊号是:CN45-0056,而实际上,《人民保健报》早在2003年就已经停刊。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健报》2005年10月19日创刊,用的是原《人民保健报》的刊号:CN45-0056。显然,这位读者手中的2005年12月1日的“《人民保健报》”是盗用《健报》刊号的非法出版物。
  这位读者手中的“《人民保健报》”只有4个版,所有的内容都是在介绍一种所谓的治疗糖尿病的良药———“一泡舒”。这种药声称通过泡脚就能对治疗糖尿病有很好的疗效。
  在一份已经不存在的报纸上刊登广告的药品着实让人疑窦丛生。
  彼时正在广西办事的著名打假人士王海知道此事后,主动提出要为此事探个究竟。
  ■一次受挫的打假
  6月22日下午,王海与记者按照广告上刊登的地址来到老百姓大药房桃源店。在大药房门口,王海刚刚戴上他那副标志性的墨镜,就引起了药店门口一些工作人员的警觉。因为有关王海的新闻正好登在本地几份报纸当天的头版上,而药店门口的工作人员正在阅读这张报纸。
  当我们来到“一泡舒”专卖店时,一位工作人员正在给一位老人进行咨询,并向老人出示一张印刷品。“那张就是‘《人民保健报》’。”眼光锐利的王海事后非常肯定地对记者说。
  王海正要和这位工作人员咨询时,另一位刚才在药店门口的工作人员迅速地走进来,在这位工作人员耳边嘀咕了几句,这位工作人员原本“热情”的表情开始变化。
  看上去神情不定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他们专卖店之外,在药品超市里也能买到“一泡舒”。而当我们走出“一泡舒”专卖店,进入药品超市讯问时,药品超市的服务员告诉我们,没有这种药卖。知情的服务员说,“一泡舒”的专卖店只是在药店里租了门面,都是他们自己卖药,自己收支。
  在我们从药品超市逛了一圈返回“一泡舒”的专卖店时,“一泡舒”开着门,但是已经空了厅堂,工作人员不见了。
  我们走出药店门口,发现这个工作人员正在焦急地打电话。
  此时,感觉身份暴露的王海和记者赶往“《人民保健报》”刊登的另一个试泡地点———钻石广场15楼。在找到“一泡舒”在钻石广场的工作地点后,我们发现房门是紧关着的,敲门也没人答应。房门上贴着的一张纸条告诉我们,他们的下班时间是下午5点半,而此时是4点46分。
  在等候一段时间后,王海和记者再次返回老百姓大药房桃源店。此时,王海显然是不适合再进去了。同样被怀疑的记者再次来到药房内的“一泡舒”专卖店,还是同样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当记者提出要购买一盒“一泡舒”时,这位工作人员坚决表示现在没货。当记者质疑试泡的器皿里还有残留物时,工作人员说,试泡倒是有的。
  从药房出来,王海和记者希望能在附近找到发放“《人民保健报》”的人,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
  在忙了一下午之后,我们无功而返。在药店门口吃完一大摞荔枝后,王海狠狠地说了一句:“真是郁闷!很久没有这么失败了。”
  第二天,王海离开南宁。“如果发现新的证据,我还会回来做这件事的。”王海临走时说。
  ■虚假广告满天飞
  6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老百姓大药房的附近。这时,在一个拐角处,一位中年妇女正在向路人发放印刷品。记者走近一看,发现正是前几天那位读者向我们展示的“《人民保健报》”。
  “这是什么?”记者问她。
  “卖药的。”中年妇女答道。
  “什么药?”
  “一泡舒。”
  “在哪里能买到?”
  中年妇女指了指老百姓大药房,然后很痛快地说:“我带你去。”
  记者以有事为由,推脱了这次“邀请”。
  这是一次“邀请”的结束,却是更多“邀请”的开始。
  在广西医科大附属肿瘤医院附近,一只只手将印有各种医药广告的印刷品递到记者面前。记者一一收下,发现这些大都是介绍所谓的抗癌药物的广告。许多广告发放者眉飞色舞地向记者介绍这些抗癌药物是多么的神奇,包治各种癌症。
  “可以先免费把一些药给你带回去给病人试试,有效果再来找我。”一位自称是老中医的人向记者夸下海口,听上去治疗癌症像治疗感冒那么简单容易。
  广西医科大肿瘤医院附近的一间商店。“他们这些人不知骗了多少钱了。”商店的店员小王说。
  小王在这一带已经卖了两年东西,每天面对街道站着,那些拿着虚假药品医疗广告骗人的事情,她看得多了。“这些骗子一般都会在医院门口转来转去,盯着那些从农村来看病的人,然后告诉他们到医院动个手术要几万块,而吃他们的药只要花几千块就可以治好。很多从农村来的人不懂,认为可以省钱就跟着这些骗子走了。”小王说。

  在广西医科大附属肿瘤医院的门口,记者看到门卫会很注意进入医院的人手里所带的东西。
  广西医科大附属肿瘤医院办公室的潘主任告诉记者,肿瘤医院是绝对不允许这些虚假药品医疗广告进入医院的,病人也不允许携带这些广告进入医院,保卫科一旦查到这些广告,都会报告相关的部门。

  “这些广告在医院外面发,我们自己很难去管,在医院里发的话,我们就会按照医院的规定来处理。”潘主任说。
  “这些广告上说什么能治癌症啊,什么能治百病啊,都是骗人的。”潘主任说,“我们会通过各种方式呼吁病人不要去信这些东西,患了病应该去正规医院看病,不要相信游医。”
  潘主任还介绍,一些在肿瘤医院治疗的病人之前听信一些虚假药品医疗广告的吹嘘,在游医那里花了很多钱看病吃药,延误了治疗,病情反而加重。“许多病人都深受这些虚假广告的危害。”潘主任说。
  记者拿着收集来的各种医疗广告到广西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了咨询。
  “这些抗癌药的广告肯定是违法的。”药监局的马女士说,“按照规定,抗癌药是不能做广告的。”
  马女士介绍,所有药品广告都得在药监局审批后才能刊登,没有审批的药品广告都是违法的。“如果是处方药,还一定要在专业刊物刊登。”马女士说。
  记者将“一泡舒”的广告拿出给马女士鉴定。“在我们审批的药当中,没见过这个药,这个药一看就是夸大疗效的。”马女士非常肯定地说。
  记者接着走访了工商管理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包括“一泡舒”在内的这些药品广告都是法的。对于这些满天飞舞的医疗广告,工商部门也感到头疼,因为这些人的流动性很大,而且越来狡猾,对他们的打击存在困难。
  ■打击虚假广告的“药方”
  当记者再次联系上王海时,他已经回到了北京。王海告诉记者,他们一直在做药品、保健品、医疗打假的事情,今年会在这方面有更多的预算,而这里面主要的问题就是虚假广告。
  “这些虚假广告惯常的做法是拉一些组织出来唬人,找一些所谓的明星做代言,找一些假病人说这些药有多么好。”王海说。
  “实际上,药品、保健品方面的创新是很少的,很多只是在外观上改变,比如药片变胶囊,胶囊变药片。”王海介绍说,“有一种药名字很特别,打着进口药的幌子,实际上就是几毛钱一片的弗派酸,几块钱一盒的药卖到几十块钱。”
  为何这些虚假药品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王海认为对于虚假广告的整治,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不是很好,对于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也不是特别大。“这些药品发布虚假广告的风险成本太低,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面对如此猖獗的虚假药品医疗广告,王海建议消费者在买药的时候,相同的药品最好能多咨询几个医生;要有风险防范意识,无论这个广告说得多么天花乱坠,都不要轻易相信。
  对于相关部门,王海认为立法方面应该加强,需要找一些人大代表来提出议案,处罚力度一定要加重。“罚的钱少的话,一点威慑力都没有。”王海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有关条例
  第十四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商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口才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机关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照片说明:
  王海正在指出这张“报纸”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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