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五)
2007/3/21 12:56:42作者:南方人物周刊 摘自:新浪网 编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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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孩子被学校收取了电脑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8:42 南方人物周刊
教育
当你的孩子被学校收取了电脑费时,你为什么不生气?!
学校乱收费,花样百出,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统一着装费、试卷费、补课费、信息费、电教费、保险费、照相费……电脑费仅为一例。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公立学校的每一项收费,至少都必须有物价局的批文,而且这个收费名目,必须是国家或省一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否则,即便县市物价部门批准了,也是违规的。此外,获得批准的收费里面,有的还属于可以自愿选择的。
在国家和省一级的收费里,电脑费是看不到的。地方政府“为学校着想”往往另行弄出一些收费项目,但至少还得装模作样规定说是由学生自愿选择的,只是学生哪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很多学校的电脑费,更近乎成为学校集资购买电脑装点门面的手段,学生一学期交了几十元,能坐到电脑旁边的机会却少得可怜。
家长当然应该生气,不敢公开投诉,至少匿名举报、投诉还是可以的。(西弘)
老师在课堂上不好好教学生,却将课堂上应该完成的教学任务放到课外教授,借此创收,你为什么不生气?!
过年回家乡,听闻的奇事怪事甚多。侄女正上初中,班上的老师正课不好好教,却在课外开班,要求没学好没听懂的同学参加补习,借此创收。甚至,老师还鼓动个别家境好的学生家长将孩子“全托”给自己,即除了正常的学校教育外,还让孩子吃住在老师家中,收取费用。而这样的学生,无论校内校外,自然处处受到老师的优待。
此类现象甚为普遍。一位老教师感叹,如今地方中小学的师德大不如前,一切向钱看的风气早已侵入象牙塔。逢年过节、特别是教师节等着学生家长进贡的老师为数甚多,灵魂工程师的灵魂,看来也需要修理了。面对这样一心向钱看的老师,你为什么不生气?!(黄广明)
名牌大学占尽了教育资源,但其成果却与巨额国家投入极不相称,你为什么不生气?!
一直关注教育公平的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在他草拟的《关于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为代表的名校应大力开展反教育(学术)腐败促进高校改革与教育公平的建议》中,列举了4大名校现存的诸多弊端,并称“清华、北大、复旦、交大为代表的一批名校程度不同地在成为催生教育(学术)腐败的摇篮。”
洪可柱痛批说:“很多高校经济窘迫、陷入财务危机,而清华、北大、复旦、交大为代表的4大名校硬件设施不逊于世界上任何一所一流高校,可巨大投入没有相应有价值的产出,在科学前沿领域原创性、基础性的重大创新方面以及为全人类贡献普适的价值和思想方面,众多名校作为甚少。”
义务教育中分快班慢班,你为什么不生气?!
在我刚由小学升入初中时,不过十一二岁——这显然称不上年轻,只能说是年幼,就遭遇了一次决定命运的考试,即依据这所中学的考试成绩,进入快班或慢班。在我的家乡人包括学校老师乃至学生自己眼里,这一次分班考试几乎就决定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轨迹,——快班的学生拼命学习,力争读高中上大学;慢班的学生则谈恋爱、打架,反正想学习也没有环境,老师也不会多管。在我印象中,有许多很聪慧的同学因为在这一次考试中发挥失常,进入慢班,有的甚至在特定的环境中成为“问题少年”,犯罪入狱。
面对公然违反宪法公平教育原则的快慢分班,你为什么不生气?!
择校费违反教育法,你为什么不生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8:42 南方人物周刊
择校费违反教育法,你为什么不生气?!
当今,择校费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动辄几千,甚至上万的择校费超出了许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也有悖于教育公平性。
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择校费让有钱人的孩子才能接受优质教育,而无钱人的孩子只能接受质量较差的教育,有悖于义务教育平等性、公正性原则,有违义务教育阶段最起码的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原则。
高考分数线地域差别巨大,你为什么不生气?!
例如,近20年来,清华、北大在湖北每校每年招生人数不足百人,在京每校均不低于500人,而湖北总人口是北京的5倍。湖北考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仅为北京、上海考生的1/25。其中的杠杆,就是湖北与京沪两地悬殊得离谱的高考分数线。极不公平的高考分数线赤裸裸地挑战着公民的公平教育权,以及更高层次上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普世价值。
京沪两地的考生难道不是中国人吗?高才生宁有籍乎?
社会
面对就业中的身高歧视、相貌歧视、乙肝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你为什么不生气?!
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在找工作当中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到58%。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认为,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集体无意识”。
由于劳资双方权力的不对等,在遭遇就业歧视时,求职者大多选择默默接受,鲜有真正站出来与用人单位“较真”的。天津女孩张静,因相貌不佳,10年内求职千次,均遭拒绝,不得不接受整容;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考试,因在体检时被查出乙肝“小三阳”未被录取,恼怒中杀死区人事劳动局一名工作人员。
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蒋韬因为身高原因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拒之门外,与众不同的是,他认为银行方面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报考公务员的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也因为拒绝乙肝歧视愤而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对就业市场上大量存在各种各样的歧视,你为什么不生气?
政府主管部门拍卖吉祥号码,你为什么不生气?!
去年10月举行的广州市第6次小汽车号牌竞价会上,“粤A88B88”号码经过激烈角逐,最终以13.3万元的当天最高成交价被一位私人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购得。更早以前,浙江的一个车牌号曾被拍到31万元的高价,而拍卖吉祥号码背后的主事者,都是政府主管部门。
不过,政府部门此举却于情于理于法无据。且不说口口声声反对迷信的政府在扇自己耳光,从法理而言,车牌号码是公共资源,政府是这一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而不是拥有者。对车牌号码的处置,既不能按权力大小、也不能按金钱多少进行划分,而目前的电脑公开选号不失为一个较为公正的做法。
如果以拍卖形式分配,那就意味着其衡量标准是财富。只要有钱,就可以得到所谓的吉祥号码和热点号码,而没有钱的市民,只能挑选普通号码,这实际上是变相地剥夺了大多数市民挑选车牌的权利。不能因为市场有需求,就可以为取悦少数富人而损害多数人的利益。更值得追究的是,政府赚这笔钱都拿去干嘛了?(黄广明)
立法机关收到意见和建议却不反馈,你为什么不生气?!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但是实际上广泛听取意见的机制并不完善。
《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曾向全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收到意见与建议近4000 条,然而这些意见和建议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国务院法制办连一个明确的反馈都没有给出。被采纳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理由是什么没有公布,不采纳的有哪些、理由是什么也没有说明。
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立场和角度,意见和建议不见得十全十美,但是作为征求意见的部门总可以说明一下理由吧,如此虎头蛇尾,如何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
其他形式的立法听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说了白说,听了白听是普遍现象。建立听证征求意见的反馈、采纳机制是当务之急,否则恐怕一方面令立法机关失去监督制约,一方面又失信于民。
(未完待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8:42 南方人物周刊
教育
当你的孩子被学校收取了电脑费时,你为什么不生气?!
学校乱收费,花样百出,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统一着装费、试卷费、补课费、信息费、电教费、保险费、照相费……电脑费仅为一例。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公立学校的每一项收费,至少都必须有物价局的批文,而且这个收费名目,必须是国家或省一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否则,即便县市物价部门批准了,也是违规的。此外,获得批准的收费里面,有的还属于可以自愿选择的。
在国家和省一级的收费里,电脑费是看不到的。地方政府“为学校着想”往往另行弄出一些收费项目,但至少还得装模作样规定说是由学生自愿选择的,只是学生哪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很多学校的电脑费,更近乎成为学校集资购买电脑装点门面的手段,学生一学期交了几十元,能坐到电脑旁边的机会却少得可怜。
家长当然应该生气,不敢公开投诉,至少匿名举报、投诉还是可以的。(西弘)
老师在课堂上不好好教学生,却将课堂上应该完成的教学任务放到课外教授,借此创收,你为什么不生气?!
过年回家乡,听闻的奇事怪事甚多。侄女正上初中,班上的老师正课不好好教,却在课外开班,要求没学好没听懂的同学参加补习,借此创收。甚至,老师还鼓动个别家境好的学生家长将孩子“全托”给自己,即除了正常的学校教育外,还让孩子吃住在老师家中,收取费用。而这样的学生,无论校内校外,自然处处受到老师的优待。
此类现象甚为普遍。一位老教师感叹,如今地方中小学的师德大不如前,一切向钱看的风气早已侵入象牙塔。逢年过节、特别是教师节等着学生家长进贡的老师为数甚多,灵魂工程师的灵魂,看来也需要修理了。面对这样一心向钱看的老师,你为什么不生气?!(黄广明)
名牌大学占尽了教育资源,但其成果却与巨额国家投入极不相称,你为什么不生气?!
一直关注教育公平的全国人大代表洪可柱在他草拟的《关于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为代表的名校应大力开展反教育(学术)腐败促进高校改革与教育公平的建议》中,列举了4大名校现存的诸多弊端,并称“清华、北大、复旦、交大为代表的一批名校程度不同地在成为催生教育(学术)腐败的摇篮。”
洪可柱痛批说:“很多高校经济窘迫、陷入财务危机,而清华、北大、复旦、交大为代表的4大名校硬件设施不逊于世界上任何一所一流高校,可巨大投入没有相应有价值的产出,在科学前沿领域原创性、基础性的重大创新方面以及为全人类贡献普适的价值和思想方面,众多名校作为甚少。”
义务教育中分快班慢班,你为什么不生气?!
在我刚由小学升入初中时,不过十一二岁——这显然称不上年轻,只能说是年幼,就遭遇了一次决定命运的考试,即依据这所中学的考试成绩,进入快班或慢班。在我的家乡人包括学校老师乃至学生自己眼里,这一次分班考试几乎就决定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轨迹,——快班的学生拼命学习,力争读高中上大学;慢班的学生则谈恋爱、打架,反正想学习也没有环境,老师也不会多管。在我印象中,有许多很聪慧的同学因为在这一次考试中发挥失常,进入慢班,有的甚至在特定的环境中成为“问题少年”,犯罪入狱。
面对公然违反宪法公平教育原则的快慢分班,你为什么不生气?!
择校费违反教育法,你为什么不生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8:42 南方人物周刊
择校费违反教育法,你为什么不生气?!
当今,择校费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动辄几千,甚至上万的择校费超出了许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也有悖于教育公平性。
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择校费让有钱人的孩子才能接受优质教育,而无钱人的孩子只能接受质量较差的教育,有悖于义务教育平等性、公正性原则,有违义务教育阶段最起码的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原则。
高考分数线地域差别巨大,你为什么不生气?!
例如,近20年来,清华、北大在湖北每校每年招生人数不足百人,在京每校均不低于500人,而湖北总人口是北京的5倍。湖北考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仅为北京、上海考生的1/25。其中的杠杆,就是湖北与京沪两地悬殊得离谱的高考分数线。极不公平的高考分数线赤裸裸地挑战着公民的公平教育权,以及更高层次上的人人生而平等的普世价值。
京沪两地的考生难道不是中国人吗?高才生宁有籍乎?
社会
面对就业中的身高歧视、相貌歧视、乙肝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你为什么不生气?!
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在找工作当中存在就业歧视,其中认为严重和比较严重的占到58%。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认为,国人对就业歧视仍处于“集体无意识”。
由于劳资双方权力的不对等,在遭遇就业歧视时,求职者大多选择默默接受,鲜有真正站出来与用人单位“较真”的。天津女孩张静,因相貌不佳,10年内求职千次,均遭拒绝,不得不接受整容;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参加公务员考试,因在体检时被查出乙肝“小三阳”未被录取,恼怒中杀死区人事劳动局一名工作人员。
四川大学法学院学生蒋韬因为身高原因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拒之门外,与众不同的是,他认为银行方面违反了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侵犯了其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报名资格,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报考公务员的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也因为拒绝乙肝歧视愤而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对就业市场上大量存在各种各样的歧视,你为什么不生气?
政府主管部门拍卖吉祥号码,你为什么不生气?!
去年10月举行的广州市第6次小汽车号牌竞价会上,“粤A88B88”号码经过激烈角逐,最终以13.3万元的当天最高成交价被一位私人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购得。更早以前,浙江的一个车牌号曾被拍到31万元的高价,而拍卖吉祥号码背后的主事者,都是政府主管部门。
不过,政府部门此举却于情于理于法无据。且不说口口声声反对迷信的政府在扇自己耳光,从法理而言,车牌号码是公共资源,政府是这一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而不是拥有者。对车牌号码的处置,既不能按权力大小、也不能按金钱多少进行划分,而目前的电脑公开选号不失为一个较为公正的做法。
如果以拍卖形式分配,那就意味着其衡量标准是财富。只要有钱,就可以得到所谓的吉祥号码和热点号码,而没有钱的市民,只能挑选普通号码,这实际上是变相地剥夺了大多数市民挑选车牌的权利。不能因为市场有需求,就可以为取悦少数富人而损害多数人的利益。更值得追究的是,政府赚这笔钱都拿去干嘛了?(黄广明)
立法机关收到意见和建议却不反馈,你为什么不生气?!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但是实际上广泛听取意见的机制并不完善。
《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前曾向全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收到意见与建议近4000 条,然而这些意见和建议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国务院法制办连一个明确的反馈都没有给出。被采纳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理由是什么没有公布,不采纳的有哪些、理由是什么也没有说明。
当然,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立场和角度,意见和建议不见得十全十美,但是作为征求意见的部门总可以说明一下理由吧,如此虎头蛇尾,如何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
其他形式的立法听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说了白说,听了白听是普遍现象。建立听证征求意见的反馈、采纳机制是当务之急,否则恐怕一方面令立法机关失去监督制约,一方面又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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