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取缔专家明星药效广告》
2007/9/11 12:58:20作者:员工 摘自: 编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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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取缔专家明星药效广告》
北京市9月初启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提出: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9月2日,新华网向社会传出消息《北京将取缔专家明星药效广告》
当前名人、明星广告主要存在八大问题:
1.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却在广告中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
2.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医疗服务和药品治疗效果,诱导消费者就医购药;
3.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疗效;
4.广告背后设有陷阱,导致消费者花费巨大而没有效果;
5.涉案虚假广告的广告代言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6.涉案虚假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如(电视台、电台)等现实中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7.工商局对涉案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仅仅是进行巨额罚款了事;被虚假广告忽悠的消费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维权完全靠个人,处境像是没娘没人管的孩子。
8.对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表面上看罚款数额很大(“藏秘排油”因广告收入大体在三亿元,工商局仅仅是罚款800万),实际上与违法所得相比仅仅是九牛一毛。
“最刺耳明星广告”榜主 付笛声、任静代言“妇炎洁”

妇炎洁的广告招来骂声一片,甚至有读者在选票中直言妇炎洁广告“烂”、“庸俗”、“哗众取宠”、“烦人”。
最不谦虚的回答———付笛声:这也是受关注 。
被读者列为虚假广告 演员李丁做的“盖中盖”
广告
“补钙,一片顶五片。”
李丁说,自己其实对做广告代言人是十分慎重的,后来他的老伴服用了几次,感觉还不错才答应代言。
最诚恳的回答———李丁:我已上不动楼了
让明星“抓挠”的广告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

消费者状告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虚假宣传案日前在北京崇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郭德纲在法庭上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郭德纲表示已认识到违规,消费者当庭撤销了对郭德纲的诉讼。
最没说服力的广告代言 周笔畅代言“太太血乐”

“嘿,我知道你要补血”
周笔畅,2006年一个超女旋风中炫出来的“超女”。
现在正值青春年华,看她的脸色是青春活泼的颜色,肯定不是补血补出来的红润吧?
最能忽悠人且最不靠谱的广告 赵本人代言“蚁力神”

“谁用谁知道”
赵本人代言的这个广告曾在电视台报纸上狂轰乱炸,“谁用谁知道”也让“蚁力神”身陷“非法集资风波”。
韩国:预审制度防患于未然■
在韩国,政府通过预审制来规范电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韩国很多明星的身影频繁地出现在各类电视广告中,但是有关虚假广告的问题却很少发生,究其原委,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电视广告的预审制。
韩国的电视广告由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进行预审。该机构由一个制定审议标准的委员会和三个审议委员会构成,每个审议委员会由来自各领域的七名专家组成,分别负责对电视广播电台的广告内容,有线卫视的广告和大型广告牌的内容,以及报刊杂志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所有的电视和广播电台的广告在正式播放前必须经过该委员会的审查。未经审查自行播放的广告将被视为非法广告,有关广告公司和电视台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为了有效地规范广告行为,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从广告用语、受众、表现形式等各方面对不同领域的产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以药品为例,韩国将药品分为一般药、专用药和药材三类。减肥药物作为专用药,和药材一样被禁止进行电视广告宣传即使是可以做广告的一般药类,委员会也规定广告中禁止出现可能诱发消费者误用和滥用的内容。
审议委员会在审查广告片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就会责令广告公司进行修改、处理。由于实施了这种防患于未然的预审制度,韩国基本杜绝了虚假广告与观众见面的机会,也为名人明星卸掉了沉重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加拿大:代言者必须实际使用■
《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第七条对代言、推荐或证明某产品或服务广告作了明确规定,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绝不许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
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广告标准协会从1972年起开始提供对将要播发的广进行预审,颁发播发许可证以及相关咨询的有偿服务。这实际是从源头上解决了不实或虚假广告的问题,同时也解除了相关各方对潜在风险的担忧。
加拿大名人做代言广告的不多,除“门槛”高外,也与名人广告效应不佳有关。当地一家著名民调公司2005年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名人广告很难改变北美地区一般消费者的品牌喜好,而且消费者往往都会怀疑:这个名人肯定被商家收买了!
■美国:对保健品广告敬而远之■
在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为企业及产品充当代言的现象十分普遍,但由于广告法规对广告内容及形式都有严格,详尽的规定,因此名人代言广告惹出法律纠纷的情况并不常见。
美国的形象代言人广告必须“廉政建设言”言和“明示担保”,意思就是明星们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美国摇滚巨星杰克逊曾为百事可乐做广告,但有人发现他根本不喝汽水后,一时间他被公众列为知名度高却被普遍支离破碎的人物。一个好莱坞演员也曾因做虚假广告被罚款50万美元。
通常来说,美容产品,保健品及芗类广告常常因为其宣称的效果与实际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较易引起消费者不满,因此美国的演艺明星大多对此类广告敬而远之,避免惹上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即使常有女明星为一些知名的化妆品公司担任代言人,但她们也大多是作为公司品牌的形象代表出现,而很少会在广告中为产品的效果现身说法,更不会就产品效果向消费者作出保证。
即使不少明星推出以自己姓名作为品牌的系列产品,利用自己的知名度赚钱,这些产品也往往是服装香水等比较“”比较的时尚消费品。
卡门·巴尔伯是总部设在洛杉矶的美国纳税人与消费者权益基金会的公关协调主任。她表示,美国广告法规定此类广告的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实际使用者,而且广告中有关产品效果的宣传必须有事实依据,因此名人代言多见于大众消费品和服务类产品的广告中,例如化妆品或银行信用卡服务等。
北京市9月初启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提出: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9月2日,新华网向社会传出消息《北京将取缔专家明星药效广告》
当前名人、明星广告主要存在八大问题:
1.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却在广告中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
2.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医疗服务和药品治疗效果,诱导消费者就医购药;
3.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疗效;
4.广告背后设有陷阱,导致消费者花费巨大而没有效果;
5.涉案虚假广告的广告代言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6.涉案虚假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如(电视台、电台)等现实中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7.工商局对涉案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仅仅是进行巨额罚款了事;被虚假广告忽悠的消费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维权完全靠个人,处境像是没娘没人管的孩子。
8.对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表面上看罚款数额很大(“藏秘排油”因广告收入大体在三亿元,工商局仅仅是罚款800万),实际上与违法所得相比仅仅是九牛一毛。
“最刺耳明星广告”榜主 付笛声、任静代言“妇炎洁”

妇炎洁的广告招来骂声一片,甚至有读者在选票中直言妇炎洁广告“烂”、“庸俗”、“哗众取宠”、“烦人”。
最不谦虚的回答———付笛声:这也是受关注 。
被读者列为虚假广告 演员李丁做的“盖中盖”
广告

“补钙,一片顶五片。”
李丁说,自己其实对做广告代言人是十分慎重的,后来他的老伴服用了几次,感觉还不错才答应代言。
最诚恳的回答———李丁:我已上不动楼了
让明星“抓挠”的广告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

消费者状告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虚假宣传案日前在北京崇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郭德纲在法庭上与消费者达成和解,郭德纲表示已认识到违规,消费者当庭撤销了对郭德纲的诉讼。
最没说服力的广告代言 周笔畅代言“太太血乐”

“嘿,我知道你要补血”
周笔畅,2006年一个超女旋风中炫出来的“超女”。
现在正值青春年华,看她的脸色是青春活泼的颜色,肯定不是补血补出来的红润吧?
最能忽悠人且最不靠谱的广告 赵本人代言“蚁力神”

“谁用谁知道”
赵本人代言的这个广告曾在电视台报纸上狂轰乱炸,“谁用谁知道”也让“蚁力神”身陷“非法集资风波”。
韩国:预审制度防患于未然■
在韩国,政府通过预审制来规范电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韩国很多明星的身影频繁地出现在各类电视广告中,但是有关虚假广告的问题却很少发生,究其原委,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电视广告的预审制。
韩国的电视广告由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进行预审。该机构由一个制定审议标准的委员会和三个审议委员会构成,每个审议委员会由来自各领域的七名专家组成,分别负责对电视广播电台的广告内容,有线卫视的广告和大型广告牌的内容,以及报刊杂志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所有的电视和广播电台的广告在正式播放前必须经过该委员会的审查。未经审查自行播放的广告将被视为非法广告,有关广告公司和电视台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为了有效地规范广告行为,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从广告用语、受众、表现形式等各方面对不同领域的产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以药品为例,韩国将药品分为一般药、专用药和药材三类。减肥药物作为专用药,和药材一样被禁止进行电视广告宣传即使是可以做广告的一般药类,委员会也规定广告中禁止出现可能诱发消费者误用和滥用的内容。
审议委员会在审查广告片的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就会责令广告公司进行修改、处理。由于实施了这种防患于未然的预审制度,韩国基本杜绝了虚假广告与观众见面的机会,也为名人明星卸掉了沉重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加拿大:代言者必须实际使用■
《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第七条对代言、推荐或证明某产品或服务广告作了明确规定,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绝不许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
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广告标准协会从1972年起开始提供对将要播发的广进行预审,颁发播发许可证以及相关咨询的有偿服务。这实际是从源头上解决了不实或虚假广告的问题,同时也解除了相关各方对潜在风险的担忧。
加拿大名人做代言广告的不多,除“门槛”高外,也与名人广告效应不佳有关。当地一家著名民调公司2005年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名人广告很难改变北美地区一般消费者的品牌喜好,而且消费者往往都会怀疑:这个名人肯定被商家收买了!
■美国:对保健品广告敬而远之■
在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为企业及产品充当代言的现象十分普遍,但由于广告法规对广告内容及形式都有严格,详尽的规定,因此名人代言广告惹出法律纠纷的情况并不常见。
美国的形象代言人广告必须“廉政建设言”言和“明示担保”,意思就是明星们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则就会被重罚。美国摇滚巨星杰克逊曾为百事可乐做广告,但有人发现他根本不喝汽水后,一时间他被公众列为知名度高却被普遍支离破碎的人物。一个好莱坞演员也曾因做虚假广告被罚款50万美元。
通常来说,美容产品,保健品及芗类广告常常因为其宣称的效果与实际使用效果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较易引起消费者不满,因此美国的演艺明星大多对此类广告敬而远之,避免惹上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即使常有女明星为一些知名的化妆品公司担任代言人,但她们也大多是作为公司品牌的形象代表出现,而很少会在广告中为产品的效果现身说法,更不会就产品效果向消费者作出保证。
即使不少明星推出以自己姓名作为品牌的系列产品,利用自己的知名度赚钱,这些产品也往往是服装香水等比较“”比较的时尚消费品。
卡门·巴尔伯是总部设在洛杉矶的美国纳税人与消费者权益基金会的公关协调主任。她表示,美国广告法规定此类广告的代言人必须是产品的实际使用者,而且广告中有关产品效果的宣传必须有事实依据,因此名人代言多见于大众消费品和服务类产品的广告中,例如化妆品或银行信用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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