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以公益名义维权 在苏州掀起维权旋风
2008/8/14 14:42:44作者: 苏州日报 摘自:http://news.suzhou.sojiji.com/2008-5-7/36339.htm 编辑:suzhsoji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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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以公益名义维权 在苏州掀起维权旋风
http://www.sojiji.com/ 中国业主生活门户-社集网 2008年5月7日 11:06 苏州日报
“皇冠这个案子充分暴露了跨国公司歧视中国消费者!”现身苏州的王海谈起自己代理的案件,直言不讳地称,做“刁民”都是“被迫”的,而且现在维权更难了。
太多事件让人质疑洋品牌
对于皇冠汽车的发动机漏油事件,王海早就关注了。从2006年5月浙江省台州市200余名丰田皇冠、锐志车主聚集在杭州市声讨这两款车的发动机漏油事件,到决心亲自介入,他称自己绝对不是为了钱。而是要反击跨国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严重歧视。
他称,丰田的皇冠、锐志的发动机漏油事件不能孤立地看,联系到以前雀巢奶粉碘超标事件、麦当劳苏丹红事件等许多跨国公司的产品质量事件,能够浓浓地闻到跨国公司对于中国消费者的歧视。
现在的问题,并不是我们消费者“刁”,频繁给这些跨国公司挑剌,而是这些大企业无视我们中国人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
有一点不容忽视,我们对跨国企业行为的约束机制还太少太软弱。国际性的大企业声誉好,是在严格的约束环境下形成的,并不意味着其自身素质就一定特别高。这些企业到了中国以后,缺少了约束环境,侵犯消费者的代价太小。
随着我们中国人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拒绝接受劣质产品,跨国公司出现了信任危机,这也是“好事”。
消费环境越来越恶劣了
在社会上走南闯北,王海一脸沧桑。他感慨:“近些年来,消费环境越来越恶劣了。因为,一些经营者利益集团越来越强大,组织化程度更加高了,而且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把自己的利益渗入立法中,而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则是缺位的。”
1996年,身心疲惫的王海发现,一千个分散的消费者也斗不过一个五十人的小公司,个人买假索赔成不了大气候。他决定成立公司,通过组织与组织的博弈,当成一个长远的事业去千,进行消费维权。
1996年底,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王海任执行董事。他的第一单生意,是帮广东爱得乐集团公司打假,奔走10多个城市,帮“爱得乐”取缔了40多个售假窝点。
但是让他感受很深的是,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更高了,而造假者、欺诈者的成本却很低。+执法部门处罚力度小,放弃维权的人占到了受侵害者的半数以上。
像房产类纠纷,业主跟物业打官司,最终能打赢的不多,其他诸如婚介、职介、网络购物等等,欺诈行为越来越严重。他认为,那些有“三包”规定的商品,消费者维权相对容易些,而那些大宗的、新兴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维权则难得多。
名人效应加法律武器
王海本人并不讳言自己的名人效应。他回顾自己的维权之路,其中最大的体会是利用知名度和运用法律的力量。
2003年初春,王海给全国人大专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改革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建议。他不放弃一些参选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机会。
2006年6月,“王海热线”作为非营利部门,正式从他任执行董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划出,王海开始“两条腿走路”。此时,距他1995年在北京第一次依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购假索赔受挫已有11年零3个月。距他的大海公司正式开始办公,也有了8年零10个月。
王海说:“我们公司做事很讲究程序,办每一件案子前,都有风险评估管理。运用法律武器,我的公司渐入佳境,现在,不但是普通消费者,甚至一些名牌企业也来找我了。”
公益诉讼为多数人说话
这些年,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行为,往往被媒体冠以了“公益诉讼”而备受关注。但是,口口声声称要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的王海却有着说不出的苦处。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消费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属于私人权利受到侵害,是私益诉讼,应由有当事人资格的人提出诉讼请求。这让王海“替多数人说话”的公益诉讼无路可走。
对于王海昨天代理的这起诉讼,记者问起他具体的“名分”。王海无奈地说:“现在公益诉讼在我国还比较尴尬,主要是立法不足。我维权带有公益诉讼的性质,这有利于多数人。”
王海认为,一方面公益被侵害的案件大量存在,另一方面因法律的缺失而造成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国家可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诉讼的尝试。比如让国家机关或者一些公益组织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维护公共利益。
你说我说 >>>
责任编辑/suzhsojiji
http://www.sojiji.com/ 中国业主生活门户-社集网 2008年5月7日 11:06 苏州日报
“皇冠这个案子充分暴露了跨国公司歧视中国消费者!”现身苏州的王海谈起自己代理的案件,直言不讳地称,做“刁民”都是“被迫”的,而且现在维权更难了。太多事件让人质疑洋品牌
对于皇冠汽车的发动机漏油事件,王海早就关注了。从2006年5月浙江省台州市200余名丰田皇冠、锐志车主聚集在杭州市声讨这两款车的发动机漏油事件,到决心亲自介入,他称自己绝对不是为了钱。而是要反击跨国公司对中国消费者的严重歧视。
他称,丰田的皇冠、锐志的发动机漏油事件不能孤立地看,联系到以前雀巢奶粉碘超标事件、麦当劳苏丹红事件等许多跨国公司的产品质量事件,能够浓浓地闻到跨国公司对于中国消费者的歧视。
现在的问题,并不是我们消费者“刁”,频繁给这些跨国公司挑剌,而是这些大企业无视我们中国人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
有一点不容忽视,我们对跨国企业行为的约束机制还太少太软弱。国际性的大企业声誉好,是在严格的约束环境下形成的,并不意味着其自身素质就一定特别高。这些企业到了中国以后,缺少了约束环境,侵犯消费者的代价太小。
随着我们中国人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拒绝接受劣质产品,跨国公司出现了信任危机,这也是“好事”。
消费环境越来越恶劣了
在社会上走南闯北,王海一脸沧桑。他感慨:“近些年来,消费环境越来越恶劣了。因为,一些经营者利益集团越来越强大,组织化程度更加高了,而且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把自己的利益渗入立法中,而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则是缺位的。”
1996年,身心疲惫的王海发现,一千个分散的消费者也斗不过一个五十人的小公司,个人买假索赔成不了大气候。他决定成立公司,通过组织与组织的博弈,当成一个长远的事业去千,进行消费维权。
1996年底,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王海任执行董事。他的第一单生意,是帮广东爱得乐集团公司打假,奔走10多个城市,帮“爱得乐”取缔了40多个售假窝点。
但是让他感受很深的是,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更高了,而造假者、欺诈者的成本却很低。+执法部门处罚力度小,放弃维权的人占到了受侵害者的半数以上。
像房产类纠纷,业主跟物业打官司,最终能打赢的不多,其他诸如婚介、职介、网络购物等等,欺诈行为越来越严重。他认为,那些有“三包”规定的商品,消费者维权相对容易些,而那些大宗的、新兴的商品或服务,消费者维权则难得多。
名人效应加法律武器
王海本人并不讳言自己的名人效应。他回顾自己的维权之路,其中最大的体会是利用知名度和运用法律的力量。
2003年初春,王海给全国人大专门提交了一份关于改革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建议。他不放弃一些参选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机会。
2006年6月,“王海热线”作为非营利部门,正式从他任执行董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划出,王海开始“两条腿走路”。此时,距他1995年在北京第一次依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购假索赔受挫已有11年零3个月。距他的大海公司正式开始办公,也有了8年零10个月。
王海说:“我们公司做事很讲究程序,办每一件案子前,都有风险评估管理。运用法律武器,我的公司渐入佳境,现在,不但是普通消费者,甚至一些名牌企业也来找我了。”
公益诉讼为多数人说话
这些年,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行为,往往被媒体冠以了“公益诉讼”而备受关注。但是,口口声声称要为广大消费者维权的王海却有着说不出的苦处。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消费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属于私人权利受到侵害,是私益诉讼,应由有当事人资格的人提出诉讼请求。这让王海“替多数人说话”的公益诉讼无路可走。
对于王海昨天代理的这起诉讼,记者问起他具体的“名分”。王海无奈地说:“现在公益诉讼在我国还比较尴尬,主要是立法不足。我维权带有公益诉讼的性质,这有利于多数人。”
王海认为,一方面公益被侵害的案件大量存在,另一方面因法律的缺失而造成没有适格的诉讼主体。国家可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诉讼的尝试。比如让国家机关或者一些公益组织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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