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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代理万家乐热水器案件为消费者挽回数万元损失
万家乐长厂家二审赔偿消费者20000元
2008/12/3 12:40:29作者:员工 摘自: 编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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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代理消费者热水器案件消费者获得万元赔偿

                              万家乐长厂家二审赔偿消费者20000元
委托人:丰台区王女士。
代理人:王海,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发起人。
代理人:宋同炜,董事助理。

   丰台区的王女士家的型号为万家乐JSG20-10E3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因热水器水箱两周内多次冻裂造成其他财产损失协商不成后王女士蒋万家乐厂家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消费者的索赔请求。二审程序启动后消费者找到王海先生并委托王海先生代理二审案件。经过二审开庭审理及法庭调查,代理人提出厂家主张产品合格的证据不能成立,提出请二中院委托质检部门针对涉案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涉案产品不合格。厂家接受了代理人的调解协议,厂家赔偿消费者20000元经济损失。

   王女士说,07年7月在美联天地建材市场购买了一台万家乐JSG20-10E3热水器。08年元旦入住新家后不久此款热水器在不到两周内被冻坏三次。1月31日水箱冻裂漏水使王女士家里新铺的木地板和新地毯和其他物品全部被 淹,还殃及楼下邻居。热水器的冻裂给王女士冬日里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财产损失。万家乐售后第二天前来查看,承认是水箱漏水所致,但拒绝赔偿王女士的所有损失。
    因万家乐公司不同意赔偿王女士相关损失,王女士把万家乐厂家起诉到丰台区人民法院,案件中在二审过程中,代理人王先生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热水器的使用温度。
    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产品是否合格、万家乐热水器是否适合在北京地区使用、销售商是否提醒消费者此款产品不适合在北京使用及此款热水器的使用温度。具王女士讲销售商在销售时没有告知她关于此款热水器不适合在北京地区使用的提醒,在产品说明书内也没有类似的提示。
    
    产品说明书11业的说明(1)长期不使用的场合进行排水防冻。(2)室外气温达到0℃一下时,请进行排水防冻。排水操作一共要进行六个步骤的操作,再次使用时要按照初次使用热水器一样进行试通水确定有水出来后在使用。
    北京地区冬季的室外气温大多是零度以下,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来理解一天内用几次应该不算是长期不使用;如果是按照室外气温到零度以下要进行六部排水再通水的要求来操作,可能早上用完后进行六步骤的排水,晚上回来在按照初次使用来通水,用完后再排水。这样排水通水再排水着实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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